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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2018-05-16 20:27 任广明 


德州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74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1000元,22000元,33000,各档国家助学金不得重复享受。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五条  重点资助对象条件:

1、家庭特别困难的孤残学生、单亲及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子女;

2、因其他特殊原因(如生病、突发性或恶性事故、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来自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4、下岗职工子女,家庭收入低微、入不敷出、生活严重困难的学生;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31日前评审完毕。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中的一项。

第八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金额进行名额分配,各系按所分配的名额实行等额推荐。

第九条  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班级进行推荐,推荐材料要详细说明被推荐人日常生活支出、现实表现及班级民主评议(投票)结果等情况,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被推荐人的家庭困难状况、家庭经济、操行评定、学习成绩、身心健康及遵规守纪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全面考核。学生名单在系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连同“备案表”一同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第十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分配方案,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经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每年1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市教育局、市财局备案(见附表2)。

  第四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奖学金划拨到位后,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调财务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及时将国家助学金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绝不允许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定期组织财务、纪检等部门对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自觉接受上级财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德州学院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德州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编号:

本人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


学号


联系电话


系 专业 级 班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总人口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职务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系审核意见:

情况属实


负责人签章

            20081024

学校审核意见:

同意


(公章)

2008 10 26














说明:本表要求碳素笔填写,一式两份,学生处、学生所在系各存留一份。

附表2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单位名称:                    (签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户籍性质

出生年月

入学日期

学 号

专业

受助档次

学生生源地

备注

1

2

3

东部

中部

西部


合 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学生生源地”、“受助档次”以“1”来填写,以便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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