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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2018-05-22 20:55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提高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是确保党对高等教育坚强领导的重要举措;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广大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加快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是党组织密切联系师生的桥梁纽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学校党建工作的“基础工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学校党委和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基层党组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内容,强化作用发挥,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发展。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不足,有些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对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四是基层党建工作流于形式,基层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五是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组织生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

二、认真明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眼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眼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以抓好思想建设为根本,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以创新活动方式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关键,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建设过硬支部为目标,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建设地方性应用型重特色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准确把握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基层组织建设摆在学校党建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创先进、争优秀,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支部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努力实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作用突出的目标。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每个党支部都成为政治坚定、团结有力、作用突出、群众信任的过硬支部。

四、深入细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任务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

把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作为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党性教育为核心,把党章等党规党纪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和必修课,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纪律,强化规矩意识。以道德建设为基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各党总支(党支部)领导本总支(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切实加强党课、形势政策教育报告会等理论学习主渠道建设,组织党员开展社会实践、专题调研、志愿服务等活动,改进工作方法,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和学习中去,增强吸引力和说服力,提升基层组织持续学习、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能力。

(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

按照“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有效性、灵活便捷”原则,适应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依据学校综合改革进展、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构成变化的新情况,科学设置党支部。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体系的调整变化,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机关、后勤等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处室、部门设置。按照有利于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组织发展和开展党内活动、有利于党支部作用发挥的原则,逐步实现教学单位教师党支部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组建,学生党支部以院、系为单位组建。离退休党支部按照就近、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

(三)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坚持发展标准,严格发展程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各级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根据上级下达的指导计划,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明确党总支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加大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力度,把在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作为发展工作的重点。

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对教师党员要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教育;对学生党员要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开展教育;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委员要重点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业务知识及取业技能、提升综合素质和展职能力开展教育。要加强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学校党委按学期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各党支部每两周要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要安排好党员及基层党务干部的集中培训,党员集中培训由党总支组织,每年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由党委组织部组织,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必须参加上岗培训,培训由党委组织部组织。

推行党员记实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分类量化、积分考核等方式,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教育培训、遵章守纪、缴纳党费、履行承诺、发挥作用等实际情况进行记录,作为年度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党员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不能按时交纳党费的,应有正当理由并向党组织请假或说明。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等不符合党员条件行为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发现党员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等活动的,党支部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公开栏、会议、网络等形式,对党员纪实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公开。

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各党总支要对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做好档案移交工作;对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要严格审查档案等材料,发现疑点或材料不全的,及时与转出地党组织进行对接核实;每年要对所辖党员的组织关系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确保把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

健全党员档案。各党总支要指导党支部如实记录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及时完善档案材料,留存备查。党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等入党材料,党员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日常管理材料。教职工党员档案材料放入本人人事档案,由组织部人事档案室统一保管,各党总支和教工党支部要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党员档案材料,及时报送人事档案室。各学生党支部要建立党员档案专柜,安排专人负责党员档案管理,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要搞好工作交接,防止档案遗失。《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管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缺失的,要按规定补办。

健全党员服务体系。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生活困难的党员特别是老党员的关怀帮扶,要始终保持党组织与师生的密切联系,以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为根本要求,深化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增强党支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效。要强化教师党员的育人责任,结合导师制,完善教师党员联系服务学生制度,开展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建活动,不断拓展师生联系的渠道和领域。

(四)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

组织活动要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贴近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着力在主题创新、载体创新、模式创新上下功夫,既体现出党组织活动区别于其他组织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严肃性,又注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亲和力感染力。要围绕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积极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党支部建设,创新“互联网+”党建工作载体,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以广大师生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党组织活动,进一步扩大党员参与面,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实效。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

(五)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党务工作的党员同志担任。在职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具有三年及以上党龄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担任;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素质好、工作负责、身体健康的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担任。结合不同类型党支部实际,进一步细化和确定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健全支部委员的配备,支部委员会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员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按时进行换届。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应由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届中党支部委员或正、副书记出现空缺,应及时增补。

(六)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1.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党支部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每学期初要制定工作计划,每学期末要进行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总支要结合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按照上级部署和学校工作安排,对照考核内容,制定形成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年底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从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思路与措施三部分向党委报告。

2.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党员要分工联系群众,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要经常同党内外群众谈心,听取意见和反映,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 请示汇报制度。党员每学期要采取不同形式至少一次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及执行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对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4.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必须经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充分讨论,并进行表决。

5. 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党支部要采取适当方式,面向党员和群众,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承诺践诺等情况进行定期公开;对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党内帮扶、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及其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进行专项公开。

(七)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1. 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召开2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讲1次党课。“三会一课”要与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培训、议事决策等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严格“三会一课”考勤、请销假、会议记录等制度,党支部要明确专人如实记录党员参加会议情况,留存备查。党总支要派员全程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党课等活动。党总支每学年至少为全体党员讲1次党课。党总支每学期要检查一次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学校党委组织部每年检查一次党总支和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把落实“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到位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作为推荐表彰人选。把参加“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2. 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分会前准备、召开会议、会后整改三个阶段,具体包括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等环节。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会议主题,对照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分工,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发言提纲一般由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剖析、整改措施三部分组成。班子成员之间要围绕会议主题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提出批评意见,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民主生活会前。民主生活会采取“一人讲、众人评、逐人进行”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切实做到触动思想、触及灵魂。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见人见事,不遮遮掩掩、不泛泛而谈。相互批评要有的放矢,用事例说话,不搞无原则纷争。每名班子成员之间至少提出2条批评意见。民主生活会后,领导班子及成员要针对党员干部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个进行研究,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班子成员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 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第四季度,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提前一周将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时间、会议主题、内容和要求告知全体党员,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准备。每名党员都要对照会议主题,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自己动手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每名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党支部书记审阅把关;支部班子和支部书记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党总支审阅把关。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相互批评至少提2条批评意见,既要开出辣味,又要防止无原则纷争。每名党员都要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确实因故参加不了的,要事先向党支部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留存备查。

4. 严格民主评议党员。每个党支部每年都要对党员进行1次民主评议,一般在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要把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行等作为主要内容。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党员自评。党员实事求是作出自我评价,讲明存在的差距和问题。(2)党员互评。互相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3)民主测评。组织党员填写民主评议测评表,采取无记名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4)组织评定。支委会综合分析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价意见,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20%。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党员自评和党员互评可按党小组进行。党总支要指导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员评议结果报党总支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及时向党员反馈。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按照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5. 建立健全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建立健全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每年年底,党支部班子要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报告年度工作,包括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和支部建设、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工作业绩、服务群众、自身建设、廉洁自律等进行满意度测评。

6. 严格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每月确定两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开展发展党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志愿服务、联系走访群众等活动。党总支要指导帮助党支部确定党日主题,策划设计组织生活“菜单”,督促制定和落实年度组织生活计划,确保每次活动都有实质性内容,突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

五、健全高校党支部建设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总支书记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办法措施,细化工作目标,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要重视发挥辅导员、党员班主任以及党员教师在学生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完善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督察等部门参与的联系协调机制,采取情况调度、定期通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党员日常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党组织要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对在党员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要通报批评,对其负责人要诫勉谈话;对在民主评议、组织处置、发展党员等工作中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二)完善考核评价

学校党委把加强党支部建设、从严管理党员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为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出色的党支部书记,在岗位聘任、评先树优、职称晋升、工作津贴、课时量冲抵等方面,应给予充分考虑。定期表彰优秀党支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限期整改后进党支部,及时发现、调整不合格党支部书记。

(三)强化条件保障

学校党委认真落实经费保障,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按照教职工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标准配备党建工作经费。党员缴纳的党费,除按规定上缴上级党组织外,将学校党委留成党费的50%返还给各党总支开展活动。要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设置党员活动室,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实践服务基地。加强对分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资料室、实践基地等阵地的建设和投入,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加强高校党建信息化建设,搭建网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

(四)推动工作创新

要定期召开基层党建工作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充分发挥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优势,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科学研究,分析研究高校基层党建特别是党支部工作规律。设立党建研究课题,支持基层创新立项,表彰优秀研究成果,并将其应用于党支部建设的实践。及时总结优秀做法,为建立党建规范化长效机制积累经验,大力宣传基层党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浓厚的抓党建氛围,带动基层党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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