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验室值班教师必须树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的思想,增强为实验任课教师、上实验课的学生提供良好实验教学环境的责任心。
2、当天值班的实验教师提前10分钟到岗,负责统筹安排实验室当天的教学活动。实验任课教师不到岗,实验室值班教师有权不让学生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室值班教师有责任熟悉各个实验室的网络布线接口、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微机设备简单故障的排除等实验室常见问题,对于实验任课教师当堂提出的常见问题,应当能够立即予以协助解决。
4、 实验室值班教师在上课后,巡查所使用实验室中是否存在有故障的教学设备;电力供应是否正常(注意有无线路短路、老化等引起的烧焦味);上水、下水、暖、空调、消防喷淋管道等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
若教学设备有问题且当堂解决不了的,则通知相关实验室负责人维修(第1、2、5机房赵全刚负责,第3、6机房王振岭负责、第7机房孙寿龙负责)。
若电力、上水、下水、暖、空调、消防喷淋管道等有问题则立即联系校动力中心(8985852),消防喷淋管道有问题则立即联系校保卫处综合科(8985111),并通知相应机房负责人。当天能维修完的由当天值班教师负责处理,当天处理不完的,由各机房负责人负责后续跟进处理。
上述报修情况由值班教师记录在“实验室日常工作日志”的“备注”栏内;维修处理完后由各机房负责人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各机房负责人问题处理进度”栏内。
5、 实验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若发现教学设备的软、硬件存在问题,电力、水电暖等存在问题,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值班教师,并登记在“实验室日常工作日志”中,以便安排实验室相关人员跟进处理。
6、 实验室值班教师当天值班安全责任制。
值班教师当天值班时,需要注意多巡视有实验课的实验室,查看水、电、暖等设施,注意防火、防盗、防学生打架斗殴等安全事件。
注意:中午12:00、下午6:00、晚上21:00下班时,一定要巡视所有实验室的内木门和外防盗门是否锁好;并检查实验室的动力电、照明电、空调、窗户等是否已关闭。
7、 根据实验任课教师与院签写的“实验室任课安全责任书”有关规定:实验课结束后,实验任课教师有义务负责清扫桌面和地面残留的废弃物,以保持实验室内的清洁卫生;并关闭实验室的动力电、照明电、空调、窗户,检查水、暖等后,方可锁门。
实验室值班教师应予以此项工作的检查。
8、实验中心其他教师有义务协助值班教师行使值班职责。对于实验室出现的突发意外事件,实验中心其他教师应该积极协助值班教师处理,对于突发意外事件不作为的实验室教师,将追究一定责任。
9、本职责由信息管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