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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10-02 20:35  

德州学院是山东省政府直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坐落于素有“九达天衢”“神京门户”之称的山东省德州市。学校始建于1971年,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德州学院,学校占地面积2000亩,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4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6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62名。学校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泰山学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教学名师等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32人,有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省高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21个。学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有省部级科研平台30个,其中省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省工程研究中心12个。

学校从2002年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2009年获批山东省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教学、管理等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电子信息和材料与化工2个专业学位类别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拟招生计划详见《德州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根据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和一志愿考生达线情况适当调整。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和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以及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https://xkjsyjsc.dzu.edu.cn的“招生工作”或“招生资讯”栏目查询。详细报考事宜请咨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或相应具体二级招生单位。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通知书。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一周内将相关学历(学籍)核验材料交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核。获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日期: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4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4.我校全部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具体复试内容、时间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学制

学制3年,最长修业年限5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均为10000元/年。

(二)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研究生二、三年级设置,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学年。

2.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研究生一、二、三年级设置,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8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每生5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每生3000元/学年,按学校规定比例执行。

3.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由学校、社会或个人资助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大型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研究生。

(三)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每年按10个月平均逐月发放。

2.导师助学金:每生不低于300元/月,按月发放。

(四)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并设置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培养地点为德州学院校内,具体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566号。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学生住宿公寓化,设施齐全,功能先进。

十一、毕业要求

每个专业参照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准予毕业,通过论文答辩,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违规处理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其他事宜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48

单位名称:德州学院

联系部门:德州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566号

邮 编:253023

联系电话:0534-8985391、0534-8985881

学校网址:https://www.dzu.edu.cn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网址:https://xkjsyjsc.d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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